独立董事
1963年出生,产业经济学博士,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博士后合作导师,监察处副处长,审计处副处长,会计系主持工作副主任,会计学院研究生,教学副院长等。 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,2016年4月起任公司第三届、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。
刘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、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,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,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,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,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,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,不存在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 3.2.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法律、 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。